联系人:陈会计
手机:18976328111
电话:0898-68555881
网址:www.hkbestone.com
E-MAIL:besto2010@163.com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59号正昊大厦6F室
地图指南:方位图及乘车路线

外商企业适用会计制度

来源:百士通  发布时间:2012/5/17 8:02:43  点击率:903  [关闭窗口]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
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金融企业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报送
税务机关备查。各项会计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有合法凭证作为记账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务院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
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两种文字。企业
的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至少保存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