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会计
手机:18976328111
电话:0898-68555881
网址:www.hkbestone.com
E-MAIL:besto2010@163.com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59号正昊大厦6F室
地图指南:方位图及乘车路线

关于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来源:百士通  发布时间:2018/8/7 9:38:08  点击率:1006  [关闭窗口]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9]10号)精神,为做好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提高企业登记工作效能,坚持特事特办原则,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服务范围
  (一)列入本省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企业;
  (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企业;
  (三)省农垦系统企业;
  (四)涉及国际旅游岛建设项目的重点企业;
  (五)涉及文化体制改革的企业;
  (六)各市、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企业、工业园区企业;
  (七)因特殊情况需特事特办的企业。
  三、服务方式
  (一)公示告知,积极引导。工商登记部门将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报纸、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宣传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并在工商登记窗口设咨询服务台,放置企业登记绿色通道标志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咨询申请。
  (二)及时审核,确定对象。企业提出“绿色通道”申请后,工商登记部门及时审核当场确定“绿色通道”服务对象。
  (三)专人负责,统一接待。对确定为“绿色通道”服务对象的企业,工商登记部门开设“绿色通道”受理窗口,安排专人统一受理接待。
  四、服务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和投资者,被确定为“绿色通道”服务对象后,可以享受以下特别服务:
  (一)优先服务。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企业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核准。
  (二)全程服务。工商登记部门可根据服务对象委托,指定专人为服务对象提供无偿全程一条龙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咨询,指导服务对象填写登记文本及起草有关登记注册文书,及时为服务对象完善登记资料,帮助服务对象一次性完成登记注册。
  (三)即时办结服务。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企业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以及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一律当场办结。
  (四)上门服务。根据企业需要可上门现场办公,提供咨询服务、现场确认当事人、送达营业执照等相关业务服务。
  (五)预约服务。服务对象可预约服务时间,随来随办。当事人若有特殊需要,可预约提供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加班服务。
  (六)跟踪回访服务。对通过绿色通道申请设立的新企业,登记部门及相关业务处将在企业设立半年内,指定专人进行不定期地跟踪回访服务,帮助企业按照登记标准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运作机制,合理配置内部资源,指导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后相关部门后续手续。
   (七)“双向联络”指导服务。对通过绿色通道设立的企业,协助其与省、市工商局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双向联络”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协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疑难问题,帮助企业保护商标、技术等无形资产,为企业合同签定、动产抵押贷款等提供有效政策服务。
  (八)“12315”热线咨询服务。给通过绿色通道设立的企业提供专线服务,接受该类企业对假冒其企业产品、服务、名称、品牌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由专人进行全程跟办,接受消费者对该类企业基本情况的咨询,对涉及该类企业的咨询电话,属于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办理的,主动为咨询人员提供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方式。
  五、组织领导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的“绿色通道”工作直接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为了加强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黄成模局长任组长,夏文亮副局长、钟鸣明副局长、王澄寰副局长、王芳宁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内资处、外资处、个体私营处、行政审批办、法规处、商广处、市场处、公消处、监察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行政审批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各市县工商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登记注册部门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承诺,确保通道畅通。按照“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依法许可与提高效率并重,确保安全与降低门槛并重”的原则,积极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登记注册服务,为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为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商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制、过错追究制。对工作表现突出,办事效率高、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应当给予表彰。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工商窗口要努力取得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与支持,要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工商系统要做到上下协作,密切配合,确保企业登记绿色通道高效运转,取得实效。
  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