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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政策解读

来源:百士通  发布时间:2018/5/18 16:52:03  点击率:610  [关闭窗口]

1、什么是“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答: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
 2、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继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但目前仍然存在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多证合一”改革从全面梳理整合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从根本上推动涉企证照事项的削减,以进一步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的各类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以说,“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3、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时间和改革对象?

答:从2017930日起,海南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多证合一”改革实施范围较“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要更广。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4、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整合范围包括哪些证照?

    答:海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共整合了12个政府部门的20项涉企证照事项。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商务、公安、工信、旅游、住建、文体、交通七个部门分别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负面清单外)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负面清单外)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公章刻制备案、保安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证)、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经营旅馆备案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货运代理(代办)备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报备等二十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被整合证照目录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

5、“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提交材料规范和登记文书是否有变化?

 答:“多证合一”登记参照国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户“两证整合”的模式执行。即“多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的登记相同。
 6、“多证合一”改革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答: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多证合一”改革在“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材料齐全后,工商部门会当场告知企业目前可实现的“N证合一”,并由工商窗口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于被整合证照相关部门来说,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135号)文件要求,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信息系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接入全省“一张审批网”,通过共享数据满足管理需要,实现省内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实现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通过共享数据实现管理需要。

对于企业来说,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包含的被整合证照事项。企业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了解被整合事项名称和目前已实现“N证合一”。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需要领取相关部门备案文书的,可以单独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7、“多证合一”如何做好登记衔接?

    答: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根据“多证合一”部门需要,将存续企业基本信息通过全省“一张审批网”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

    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时,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原领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管理方式,继续按“五证合一”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整合事项的相关证照不予收缴。

    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8、“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效力如何?

 答:“多证合一”改革后,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企业原需要被整合证照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9、“多证合一”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答: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理念,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主动监管和认真履职意识,明确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作用,不断完善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10、“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答:(1)为企业节省时间。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无需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为企业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

3)企业办事更方便。由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再不需带一摞证照办事,因而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