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场所的条件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整洁、无污染,并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卫生设备和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